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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绿谷名教师”评选管理办法出台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9-12-23 0:31:41 人气: 标签:论著和经验交流
导读:金字旁的女孩名字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市教育质量,根据《“绿谷名教师”“绿谷名校长”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丽水市“绿谷名…

  金字旁的女孩名字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市教育质量,根据《“绿谷名教师”“绿谷名校长”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丽水市“绿谷名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思想,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需要,确立正确的政策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

  丽水市“绿谷名教师”教学系列评选范围:全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丽水市“绿谷名教师”德育系列评选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中从事班主任、心理、共青团、少先队和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绿谷名教师”的申报者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2)教学基本功扎实。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取得较好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科教学质量。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开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在校级及以上评优课、基本功、职业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市网络三项获1次及以上;在校级及以上的教研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个人网络(资源上传量、被下载量、平台活跃度等方面)排名在学科网络教研工作室所有的前70%。

  (4)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篇(部)及以上论文、论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在校级及以上刊物交流、发表或获;负责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2)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辅助教育教学研究。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科教学质量好。

  (3)具备一定的教研能力。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县(市、区)及以上的范围开过公开课并获得好评;在县(市、区)及以上的评优课、基本功、职业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市网络三项获2次及以上;参加县(市、区)及以上的命题活动2次及以上;在县(市、区)及以上的线上、线下教研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研单位有备案);个人网络(资源上传量、被下载量、平台活跃度等方面)排名在学科网络教研工作室所有的前60%。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篇(部)及以上论文、论著、精品课程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其中至少有1篇为市级;负责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2)教学特色明显。初步形成富有个性的教学风格,能娴熟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精准教学、开发课程资源。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科教学质量突出。

  (3)具有较高的教研能力。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县(市、区)及以上的范围开过公开课(申报高中学科教学能手的教师须开设过市级及以上公开课)并获得好评;在县(市、区)及以上的评优课、基本功、职业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申报高中学科教学能手的教师须有市级项);市网络三项获3次及以上;在“绿谷”市级系列和体育类赛事中获得二等及以上的指导老师;参加县(市、区)及以上的命题活动3次及以上;在市级及以上的线上、线下教研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在市级及以上教研单位有备案);个人网络(资源上传量、被下载量、平台活跃度等方面)排名在学科网络教研工作室所有的前50%。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篇(部)及以上论文、论著、精品课程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负责或执笔县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1)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为: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或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市教坛新秀;或获得“市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教师。

  (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熟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教育技术开展精准的教育教学。在初中段或高中段教学中,经过两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三年以上;在小学1~3年级或4~6年级经过两个循环教学。

  (3)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显著。形成富有个性的教学风格,能熟练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精准教学、开发课程资源、教育教学分析。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科教学质量较为显著。

  (4)教研能力突出。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市级及以上的评优课、基本功、职业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市网络三项获3次及以上;在市级及以上的线上、线下教研活动(尤其是考试与评价研讨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在市教研院有备案),且在县(市、区)及以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参加县(市、区)及以上的命题活动3次及以上(其中市级命题至少一次);在县(市、区)及以上的范围开设2次及以上示范课(高中段教师须开设过市级及以上公开课);个人网络(资源上传量、被下载量、平台活跃度等方面)排名在学科网络教研工作室所有的前40%。

  (5)学术水平高。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高中学科带头人的教师,须有2篇(部)以上论文、论著或精品课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一等(原则上须有1篇为省级);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的教师,须有3篇(部)以上论文、论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原则上须有1篇为省级);负责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1)中学教师要求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要求为具有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及以上。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曾获“市教学名师”“市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教师;中小学学科教研员;省优质课一等获得者;近三年高中教学质量平均分(每学年第二学期)有一次名列全市前5名;中职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技能及以上等级证书,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师生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过市级一等或省级三等及以上成绩。参加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体育赛事获得一等的指导教师。优秀的县级名师经县(市、区)教育局认可也可推荐。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明显,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学科教学质量显著。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课堂教学、资源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近五年来,在县级及以上开设公开课()或基本功、优质课等大赛中获3次及以上,教学实绩在本市居领先水平。中职专业课教师须在县级及以上公开课()1次及以上。

  (3)教育思想先进,积极参与课程,能开发开设选修课程,敢于创新或在教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突出,有较高水平的。近五年来,在专业刊物、发表(获)本专业的研究论文或著述(包括编写教材、教学和教等)3篇(部)及以上(获论文或著述必须达到省一级学会、省教研系统和省教科研系统及以上级别),中职专业课教师须具备2篇;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取得显著成绩。

  (4)引领辐射,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很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区域教师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较大贡献,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教学竞赛中获一等2次或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一等1次。线上教研辐射作用明显,培养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2人,中职专业课教师不作硬性要求。

  (1)具有的教师职业和强烈的责任感与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本市中小学很高的,在全省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荣获两届中小学“教学名师”及以上荣誉;教育教学实践扎实、丰富、多元,学科教学质量丰硕。

  (3)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深厚的科学文化素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明显,课堂教学水平高、内涵丰富,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4)教育思想先进,积极参与课程,形成自己较为完善教育教学和方法、模式,在实践中取得较为突出的实效,并在一定的区域推广。能开发开设选修课程,敢于创新或在教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突出,有较高水平的。

  (5)以身示范,辐射引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善于培养教师团队,能很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区域教师队伍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很大贡献。

  (1)教龄5年及以下,且持有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简称心育资格证)C证及以上、从事学校德育工作2年以上并在岗,班集体(团、队)管理能力较强,德育成效较好。

  (2)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承担过校级及以上主题班会、队会等德育观摩活动和活动;在校级及以上评优课、基本功等竞赛活动中获;市网络三项获1次及以上。

  (3)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篇(部)及以上德育论文、论著或经验文章在校级及以上刊物交流、发表或获;负责或参与校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

  (1)教龄满6年,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且持有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简称心育资格证)C证及以上、从事学校德育工作3年以上并在岗,班集体(团、队)管理能力较强,师生关系融洽,德育成效好;或获得市级“德育新苗”荣誉称号的在岗教师。

  (2)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育人能力。能够开展现代教育技术背景下的学生德育、家校共育、校园安全等活动;德育工作取得一定的实绩,所带班级班风、学风良好。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承担过县(市、区)及以上主题班会、队会等德育观摩活动和活动;在县(市、区)及以上的评优课、基本功等竞赛活动中获;市网络三项获2次及以上。

  (3)具有一定的德育科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篇(部)及以上德育论文、论著或经验文章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其中至少有1篇为市级;负责或参与县级以上德育课题研究。

  (1)持有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简称心育资格证)B证及以上、从事学校德育工作4年以上并在岗,成绩突出;或获得市级“德育新秀”荣誉称号的在岗教师。

  (2)教育先进,能积极推进县(市、区)及以上德育工作。能够开展现代教育技术背景下的学生德育、家校共育、校园安全等活动。在班集体建设、家校共育、学生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在学校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承担校级及以上新任班主任和培训方面的指导工作;承担过县(市、区)及以上主题班会、队会等德育观摩活动和活动;在市级及以上的评优课、基本功等竞赛活动中获;市网络三项获3次及以上。

  (3)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篇(部)及以上德育论文、论著或经验文章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负责或执笔县级以上德育课题研究;主持或参与撰写有较好活跃度的德育专业微信号、博客等自平台。

  (1)现任学校德育工作岗位,累计从事学校德育工作五年以上,持有心育资格证B证及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德育学科高级职称的教师;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市德育新秀;获得“市德育能手”荣誉称号的在岗教师。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的各项要求,对德育工作具有扎实的、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经验,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能够开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教育技术背景下的学生德育、家校共育、校园安全等活动,在班集体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共育、学生等方面工作较为显著。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承担县级及以上新任班主任和培训方面的指导工作;承担过市级及以上主题班会、队会等德育观摩活动和活动;在市级及以上的评优课、基本功等竞赛活动中获;市网络三项获3次及以上;个人网络(资源上传量、被下载量、平台活跃度等方面)排名在班主任(心理)网络教研工作室所有的前40%。

  (3)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科研突出。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获德育论文论著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3篇以上(原则上须有1篇为省级);负责或参与市级以上德育课题研究; 主持撰写有较好活跃度的德育专业微信号、博客等自平台。

  (1)中学教师要求为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小学教师要求为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同时从事学校德育工作10年及以上并在岗,并持有心理健康B证及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曾获 “市德育名师”荣誉称号的教师;曾获“市德育带头人”荣誉称号的教师;省中小学班主任和德育导师基本功大赛一等获得者。

  (2)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有指导基层学校、培养青年教师的热情与能力。在班集体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共育、学生等方面工作显著,有着较为丰富的德育实践积累。每年至少为青年教师作师德或德育工作2次以上,带教青年德育教师2名以上,线上教研辐射作用明显。

  (3)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以及工作创新能力。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二等以上德育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必须有1篇为省级);主持或负责市级以上德育科研课题,并取得显著成绩。

  (1)荣获两届中小学“德育名师”及以上;在班集体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共育、学生等方面工作特别显著,在全市有较高,并在全省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有先进的德育,有着丰富的德育实践积累,形成了自成体系的德育模式,并在一定的区域进行推广应用。在全市德育工作中发挥德育的作用,有丰富的教育经验,德育工作有自己的特色,班主任所带班级在学校各项评比中名列前茅,或在所担任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心理工作、学生处等工作中取得较好实绩,德育工作实绩显著,在全市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

  (3)以身示范,辐射引领。在德育实践中善于培养德育教师团队,并在德育工作中能很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所在学校教师德育水平较高。对提高本区域教师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很大贡献。

  教坛(德育)新苗、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每年评选一次,由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实施;学科(德育)带头人每两年评选一次,教学(德育)名师每三年评选一次,教学(德育)名家每四年评选一次,由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组织实施。实行教育教学实绩审核制和任期制,学科(德育)带头人任期五年,教学(德育)名师任期七年,教学(德育)名家任期十年。实施考核基础上的退出机制,任期的每一年开展学年度考核,示范作用不明显、考核不合格或不在岗的予以退出。实行直升通道制,对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参加全市、全省、全国各类竞赛取得显著成绩和在一线教学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可以在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的层次上予以直接申报和确认。

  “绿谷名教师”评选是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进全面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搞好宣传发动,要公开、公平、原则,自下而上,严格把握推荐条件,既要有真才实学,更要兼顾注重教育教学质量和实际能力。要择优推荐原则,把握导向,注重社会度。为确保整个评审认定工作客观、公平、可信,高质量完成,市教育局将成立“绿谷名教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绿谷名教师”评选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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