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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8-1-26 16:55:10 人气: 标签:师德经验交流材料
导读: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15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15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6〕26号),我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拟于近期开始,为了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符合《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6〕15号)条件,在本单位一级岗位设置范围内,方可申报。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1、中国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具有的师德和良好的职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5、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2、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5、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6、申报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至少1个学生活动;在教学、课程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至少1个学生活动;在教学、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至少1个学生活动;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园本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的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累计不少于4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不少于2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教师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完成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每年承担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贡献大的优秀教师,在符合业务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基础上,可不受学历年限的要求,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职务)。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1、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

  2、本文所指教科研论文均指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不含、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且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的。专著均指申报人个人独著的20万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著作,并公开出版。

  4、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后,将申报材料按理权限逐级。不受理个人直接的和越级的评审材料。

  报送的材料提供原件,按顺序整理,归类装订(用订书针即可),凡是没有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律不得提供,若提供,一律不予认可。

  6、近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考核优秀的放在最前列,其余的按照由近及远的顺序排列)。

  第五类:发表教科研论文、论著材料(教研机构和教师学校教师提供,中小学教师不提供有关论文的材料)。

  6、《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一式3份。请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专业技术人员常用表格”中下载后,用8K纸打印中缝装订。

  《评审表》和《评审简表》打印、手写均可,表中所填内容必须有一一对应的实体支撑材料,无支撑材料的内容一律不得填写。工作量、出勤、教师评议优秀率、年度考核情况、教龄、担任班主任年限等要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8、申报人同底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5张(评审表贴3张,另交2张由评委会保存,用于办理资格证书)。

  1、《陕西省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单》(附件6),由区县及单位,统一用Excel横向制作,宋体,10号字,A3纸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专业岗位,须在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3、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57号),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政策倾斜。

  4、根据《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要求,鼓励各类人才扎根我省贫困地区建功立业,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职称时给予政策倾斜。

  5、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一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凡超标准收取的,责任自负。超标准部分各参评教师可拒缴,并及时向同级纪检部门举报。

  6、各区县报送材料时,要有主管部门的委托函,材料报来后,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查验收,材料不符合条件、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的予以退回。

  7、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不再对职称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进行审核复验。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评审材料时,将继续教育证书及各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有效证明交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在职称评审材料时按照职称申报渠道同时,证书复验由各级人社部门授权的评审委员会复验备案。

  8、取消职称申报前的综合考核,将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与职称申报挂钩。注重考察工作绩效和创新,申报人员须在近5年的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次,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

  9、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局属单位要在申报人员名单上加盖公章,且必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须在职数空缺范围内申报。

  1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严格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执行,各区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本区县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市教育局直属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测试组由同行专家组成,评议结果作为晋升职务的主要依据。

  11、填写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所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形成的。各级单位在推荐参评人员时,必须进行公示并填写公开监督卡,发现问题,将取消参评资格。

  12、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两年之内不得再申报;参加2016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需提供新业绩材料方可申报。

  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时间安排表(附件8)附后,评审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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