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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7-9-8 14:03:07 人气: 标签:经验交流的意义
导读:2011年开始的县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订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这次换届选举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

  2011年开始的县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订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这次换届选举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2012年,我赴浙江、江苏、湖南三省就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开展调研,获得大量第一手材料,也产生许多新的认识和看法,丰富了我对这方面工作的思考。

  党的报告鲜明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旗帜” ,强调“人民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国家一切属于人民”,要“支持和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中充分发扬、贯彻群众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因此,把模范遵守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具有一定履职能力、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选举为代表,是这次换届选举的目标之一。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实行了广泛的人民,进一步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了亿万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依法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代表200多万名,涉及县级2000多个、乡级30000多个。

  这次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的一次重要实践。党的十八报告指出,要“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文明”,要“更加注重健全制度、丰富形式,人民依法实行选举、决策、管理、监督”。这次换届选举,就是在党的领导下,根据和法律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选举。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这次县乡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多达9亿,这么多的选民参加选举,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身就是一次社会主义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通过这次换届选举,积累和丰富了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人民依法参加选举的经验,促进了我国基层选举的制、规范化和程序化。

  这次换届选举是我们党执政为民、靠人民执政,领导、支持和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顺利进入国家机关,使国家掌握在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的人手里,对于党的主张通过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县乡换届选举,是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进行的。通过选举,把一大批坚定、具有一定履职能力、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选举为县乡代表,进一步健全巩固了我国基层。总结这次选举经验有:

  这次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之所以取得成功,在于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党的领导;二是发扬;三是严格依事。

  党的领导,是最重要的一条原则,是这原则的核心。中国是执政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是我国制度的最大特点和优势。党的领导贯穿于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了思想、组织人事、换届秩序、选举经费、宣传等各项保障措施上。高度重视这次县乡换届选举,2011年3月转发了全国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全国常委会办公厅联合举办了“县乡换届选举”,对换届工作做出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中央,对换届选举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各级党委充分发挥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了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审查机制,确保了本次换届选举的成功举行。发扬,严格依事,也是这次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在这次选举中,扩大有序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各级,尤其是各级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按照法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我国五级都是五年一届,县乡代表由人民群众直接选举,全国、省级、市级则由下一级选举。这就要求对各级的换届选举统筹协调安排。比如,为了便民,也为了节约资源,县乡代表一般都同时举行选举。为了使新一届县级代表按期选举新一届的上级代表,各地县乡两级代表换届选举一般都安排在设区的市和省级换届之前完成,并留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以湖南省益阳市为例,一是将张家界、益阳、娄底三市、、政协提前换届,即由2013年底至2014年初换届调整到2012年底换届;二是将县级会议时间安排在12月上旬召开,为省、市会议的准备与召开留下空间;三是统筹安排好干部人事调整的时间,防止因人事安排滞后影响县乡换届选举工作进程。

  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为了完善选举制度,扩大人民,全国对选举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这就是“一个相同、三个平等”原则。为了贯彻执行这一原则,2011年3月,全国常委会办公厅根据选举法的和以往的实践经验,对地方各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县级代表总名额原则上不再重新确定。对个别人口变动大、代表名额分配矛盾突出的地方,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常委会按照选举法的,重新确定其代表总名额。二是县乡代表的名额分配到,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三是确定了分配代表名额的人口依据。这个指导意见对这次换届选举的有效推进起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对少数比较、也非常复杂的代表名额的顺利确定发挥了关键作用。

  针对代表结构中存在的问题,修改后的选举法进一步强调了代表的广泛性,换届选举要实现“两升一降一”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对少数民族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予以。为落实这一,各地相关部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注重在企事业单位中选择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作候选人,注重对有非中员、妇女、专业技术人员优秀人选的企事业单位的统筹安排。在候选人公布后,有重点地引导选民按非中员、妇女、专业技术人员等分类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名单。选举委员会通过组织选民见面会、走访选民等形式,有意识、有重点地突出对一线工人代表、妇女、专业技术人员候选人的宣传介绍,了选举的成功进行。如市换届后,全市新当县代表和乡镇代表的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区县代表中,基层一线代表县级和乡级分别比上一届上升1.9%,1.27%;妇女代表县级和乡级分别比上一届上升1.9%,1.7%;党政干部代表县级和乡级分别比上一届下降1.15%,0.25%;少数民族和归侨代表比例依照法律得到了。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成功的,实现了预期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为在今后的实践中把工作做得更好,提出几点:

  这次选举中,同样的问题,有的地方解决得很好,有的地方则稍差一些。有必要将各地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措施总结归纳起来,通过组织地方片区或者研讨会、总结会等方式进行集中全面的总结,并根据各地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规律性研究,完善相关法律及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党的报告指出,要“更加注重健全制度、丰富形式,人民依法实行选举”。为此,需要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各级常委会负责选举工作的机构的科学设置,逐步建立一支比较稳定成熟的干部队伍。

  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科学的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完善选民登记制度,确保每一位选民都能行使选举权;规范“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秘密写票处”的流程;规范流动票箱和委托投票等,使选举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增强可操作性,确保选举各个环节更严谨地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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