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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车断电致人扑倒摔伤广州事主起诉网购平台续航里程不符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9-7-19 12:05:47 人气: 标签:网络购物平台哪个好
导读:今年4月26日,广州白云区市民张先生骑行电动平衡车,平衡车在电量报警一段时间后突然断电,他整个人扑倒在地,导致双膝擦伤。此前,因骑行平衡车而受伤的消费者不…

  今年4月26日,广州白云区市民张先生骑行电动平衡车,平衡车在电量报警一段时间后突然断电,他整个人扑倒在地,导致双膝擦伤。此前,因骑行平衡车而受伤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平衡车的安全问题引起重视。

  南都记者查阅到,电动平衡车的国家标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消费者如何购买到一辆符合国家标准的平衡车,骑行平衡车如何避免遇到与张先生类似的情况,如果遇到后应该如何?从张先生的案例,或许可以找到个中答案。

  4月14日,家住白云区白云湖街道的张先生在一网购平台自营店花了999元购买了一台电动平衡车。认为平衡车能够充当代步工具的他没想到,第一次使用就发生了意外。

  4月26日,张先生要去白云湖街道办事,想着试试刚买到手的平衡车。他,当时出门前,把平衡车充满了电。起初很顺利,从街道办办完事出来,他骑着平衡车回家。在途中,他却摔了个跟头。

  张先生称,自己骑着平衡车经过环滘公交车站附近,平衡车曾发出电量报警。“平衡车的产品说明书上说续航里程是15到22公里,街道办与我家距离也就六七公里,往返不过十二三公里。”张先生称,此时离家还有一两公里,他认为按续航里程算,回到家应该不成问题。

  于是,张先生继续骑着平衡车。骑到一处人行道时,平衡车却突然停止运作,他随着惯性往前扑,摔倒在地。“当时整个人扑倒在地,还起不来,要人扶。”张先生称,等过了大约5分钟,他才慢慢能站起来,就先带着平衡车回了家。之后,他打车到附近的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求医。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病历,他双膝部挫伤、挫擦伤并皮损,所幸并未骨折。不过,医药费花了他近300元。

  伤口慢慢痊愈,张先生了消费之。他认为,“平衡车的产品介绍说能够使用续航里程15-22公里,自己使用12公里左右就突然没电了,并且车子是直接没电停止的,导致本人摔倒,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他联系了网购平台客服,讲述了自己的情况。

  张先生购买平衡车时平台送了一份“骨折津贴意外险”,不过他并未骨折,因此此份保险并不适用。他拨打了网购平台客服电话。客服让他把平衡车寄回到商家作检测。张先生寄回产品后,在交涉之下,他收到了产品原价999元的退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张先生称,平衡车产品说明中续航里程是15到22公里,实际上并未达到,“产品质量有问题”。就此,他提出并要求网购平台和商家共同赔偿三倍于产品价格,并加上误工费、医药费等,总计共4000元。平衡车的商家联系了他,不过双方并未谈妥赔偿方案。

  “对方一直说走程序。”于是,张先生一面向网购平台所在母公司的市工商部门投诉,一面寻求法律的帮助。5月13日,他在广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上申请起诉网购平台,该起网络产品责任纠纷目前处于立案中的状态。

  记者从张先生提供的网购平品详情截图看到,该款平衡车的参数规格中,行驶里程一栏确实有“约15—22km”的字眼,不过后有标注“测试为满电状态下,70kg载重,温度为20℃。以15km/h平均时速在平坦面行驶”。张先生自称自身体重约为65kg,当时行驶的速度为“中等速度”。从张先生讲述的事发情况来看,商品的测试与实际必然存在差距。

  记者发现,该产品说明中称: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请务必佩戴全套安全护具(头盔、护肘、护腕、护膝等),否则由产品导致的任何损伤,“本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张先生表示,自己事发时确没有穿戴护具,而此举许多人在骑行平衡车也都没能做到。

  事后,张先生收到了由产品网购平台自营店委托检测机构作出的检测报告。报告称,“针对此车骑行断电问题,经检测电机,主板,电池均无任何异常,综上分析,引发此类故障不排除下列情况的可能:1、骑行时电池容量偏低,电池大功率放电,电池板会触发,从而引起骑行断电;2、骑行速度过快,骑行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撞击导致断电;3、骑行角度过大,导致大倾角失去平衡。”

  不过,记者发现,拿张先生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和这份检测报告做对比,检测报告上盖的“质量检测专用章”的公司名称与产品合格证上的生产商一致。张先生对这份检测报告持质疑态度。

  就张先生向记者反映的情况,记者拨打了平衡车商家官网上的24小时热线电话,对方称自己只负责招商,如果是询问售后问题要找购买平台的售后。记者表明身份留下联系方式要求对方相关部门给予答复,但是截至发稿,该商家仍未联系记者。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认为,案例中的张先生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可以产品责任纠纷起诉,被告可以是销售方,也可以是厂家。如果是销售方承担责任,销售方可以确定事件是厂家引起,销售方也可以向厂家追责。如果张先生是按照产品责任纠纷来起诉,可能要负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能证明这些就能起诉成功,如果不能证明可能就要面临举证不能的后果”。

  广东谨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珊在看过张先生提供的后认为,目前张先生缺乏直接的,比如事发时的不确定是否能够调取,事发的平衡车事后已经寄回给了厂家做检测,而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这都对张先生不太有利。她市民如果遇到张先生这种情况,第一要第一时间报警,调取现场;第二要及时对产品封存,委托一个第三方机构鉴定,最好不要让商家单方鉴定。

  电动平衡车,一种新型的运载工具,究竟是像电动自行车那样的交通代步工具,还是一种仅供娱乐的玩具,在其诞生后一度没个作准的说法。不过,多地部门的共识是——它既非机动车,也不机动车。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于2017年9月1日起实行,其中明确广州行政区域内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上道行驶,违反的处以50元罚款。关于电动平衡车的国家标准在2017年底正式发布,欲女经并在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然而,即便平衡车并非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这样的交通工具,仍有一些市民骑着平衡车在公共道上行驶。近日,记者也浏览了不同网购平台的电动平衡车商品。记者发现,许多商家在宣传平衡车商品时都把平衡车称为“代步工具”、“城市代步工具”,多数都没有不得上道行驶的安全提醒。

  记者发现,《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平衡车的最高设计速度应不大于20km/h,应具备安全告警功能(如声、光、振动等)以在必要的时候提醒用户。

  《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要求,平衡车应有超速,即超过速度限定时持续安全告警,及持续翘板功能或类似功能以用户继续加速,以用户安全;平衡车也应有低电量功能,即平衡车电池组电量低于制造商的安全行驶所需最低电量时,应具备持续安全告警和持续翘板功能或类似功能以用户继续行驶。如果平衡车不符合上述标准,那就是不合格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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