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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小额贷款逾期未还上黑名单 银行再放贷
南昌市民郑先生最近有点烦。7年前的一笔小额贷款,由于他未及时还款,从此上了银行的“黑名单”,而他却浑然不知。 7年后,当他准备到兴业银行为新买的房屋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方面却以郑先生有不良信用记录为由放贷。开发商将郑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宣判郑先生败诉,一次性支付40万元购房款。 据悉,目前央行已经为5.7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信用档案与百姓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江律界人士称,关于规范不良信用记录的管理,至今仍停留在银行的内部操作上,银监会尽快出台不良信用记录的管理办法。 2007年9月,郑先生、叶女士夫妻在南昌市东“世纪风情楼盘”购买了一套价值57万元左右的商品房。签订合同、支付完17万余元首付款后,郑先生准备通过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剩余的40万元房款。然而,让郑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他提出的房贷申请被银行了。 原来,2000年1月10日,郑先生在另一家银行申请了1500元的农户贷款,贷款时间为半年。但他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一直未及时归还贷款,直到2006年12月31日才还清这笔款项。郑先生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他已有逾期还贷不良信用记录。最终,兴业银行在考虑了贷款风险后,了郑先生夫妻的贷款请求。 2007年12月14日,开发商向郑先生发出了律师函,要求他在接函后3日内交清40万元房款,否则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并追究他的违约责任。由于郑先生收函后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最终被开发商告上法庭。今年5月,法院宣判郑先生败诉,一次性支付40万元购房款。 此案宣判后,在社会引起不小的反响。按照一般的购房程序,购房户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后支付首付款,然后再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因此,有市民提出,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应事先审查业主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世纪风情”售楼部一位魏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郑先生是她的客户,在签订合同前,她特意询问过这个问题。郑先生告诉她,他从来没有在银行贷过款。“此外,由于没有得到郑先生的授权,公司即使到银行去孕妇梦见死人复活查郑先生的个人信用报告,银行方面也不会同意。” 承办此案的青山湖区法院塘山法庭汤三根认为,此案出市民信用意识的淡薄。一般情况下,市民购房很少会主动到人民银行申请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 郑先生的不良信用记录是2006年产生的,为何没有及时申请撤销呢?今后会不会影响到他个人的其他贷款行为呢?带着这些疑问,7月29日,记者采访了兴业银行南昌分行零售信贷中心科长饶志平。以下是记者和他的对话。 记者:郑先生有了逾期还贷不良信用记录,现在还了款能撤销这个不良信用记录吗?什么时间才能撤销?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饶志平:郑先生逾期还贷时间太长了,他到其他银行也难以贷到款。即使还了款,也不能撤销不良信用记录。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贷款结算只能有一次,不能在其他月份进行结算。 饶志平: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分两种情况:一是因为系统方面的技术原因,客户要撤销的话,可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核实后,可以对记录进行修改;二是客户本身的问题,这种情况不能做修改,比如郑先生的逾期还款情况。 客户撤销不良信用记录的程序是:在兴业银行提出申请,经过调查核实后,再到(兴业银行)总行申批,最后到人民银行进行修改。 记者:如果客户在兴业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合同约定每月25日之前要及时缴纳月供,但客户可能遇到出差或其他原因,推迟了一至两天缴纳房款,算不算违约呢?有没有一个宽限期? 饶志平:只要是客户在时间内未还款,都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但对于不良记录的标准,各家银行有不同的界定标准,有些银行存在一定的宽限期。如你介绍的这种情况,兴业银行的宽限期是在当月月底前归还就行,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客户需提前给银行打电话说明。但现在大部分银行没有宽限期。 8月6日,记者来到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一楼。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全国的银行都已实行了内部联网。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有两种途径:一是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的征信部门进行查询;二是到发生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信贷部门去查询。 “到商业银行查询有一个弊端,只能查询客户在该银行的贷款情况。”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4年12月,国家开始试运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里面包括了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等信用活动交易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个人的银行交易记录,都会出现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记录里,并对个人的其他金融活动产生影响。 该行征信管理处一位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客户出现了不良信用记录,目前还不能申请撤销。但是否能贷到款,要根据各家银行的标准。如果某商业银行很想发展你这个客户,就不会太过在乎这个(不良信用记录),人民银行对此不加。“人民银行只是将客户的信用报告记录汇总,输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客户和银行查询。” “如果客户的不良记录达到一定的次数,银行要进行预警吗?”黎姓工作人员对此表示,有些银行做得比较好,比如发短信,而有的银行不会这么做,这关键还要看各家银行的服务。 记者提出,如每月25日为还款期限,但因为客户出差等原因,推迟了几天才还款,不是主观恶意拖欠,这种情况能否消除(不良记录)呢?黎姓工作人员称,目前,很多人提出这个问题,但现在还不能撤销。 建行南昌阳明支行大堂经理肖女士表示,目前,该银行没有设置宽限期,客户一旦没有按时按额还款,就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对于那些不良信用记录总计不超过6次的,他们会考虑提供贷款。 招商银行南昌阳明支行一位工作人员称,还款的宽限期在5天左右,但需要客户事先给银行打电话及时告知。随后,记者走访了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其工作人员均表示不存在宽限期,但对于“有多少次不良信用记录就不允许贷款”的情况,银行还没有具体,要客户提供财力报告后再做决定。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孝保称,针对我国目前信用体系建设起步晚,人们的个人信用意识淡薄的现状,相关部门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体系,不能简单认定“客户有信用不良记录,就不能享受银行贷款”,而应该有所区别,出台更加人性化、利于操作的标准。对于客户还贷,也应有一个合理的宽限期。银行可以通过调查,对这个客户的行为作出综合认定。同时,他还,银监会应出台规范不良信用记录管理办法。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军民表示,目前,我国每家银行都有自己的一套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各自为阵,不能客观地评价一个人的信用价值体系。关于不良信用记录的管理,目前只停留在银行的内部和操作层面上,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