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吧
催债机构借款人朋友银行账户 平台称不知情
借贷平台称与第三方催收机构有合作关系,不清楚其具体“工作方式”;提示遇违法催收应及时报警 通过网贷平台借款后逾期未还,身边的朋友陆续接到包括银行卡号在内的催收信息。近日,四川乐山男子,遇到这样一桩“怪事”。借贷平台称,与第三方催收机构有合作关系,并不清楚其具体“工作方式”。 业内人士称,通过调取手机通讯录信息,比对通过网络购买的个人信息,然后实施精准催收,是目前催收行业的手法。律师称,若催收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则平台方与催收方均需担责。市二中院昨日提示称,债务人遇到催收行为应及时报警,积极选择法律救济途径。 来自四川乐山,投资经营一家自助餐厅,其告诉新京报记者,2016年年底,由于自己经营的餐厅资金链出现断裂,在找朋友多方借款无果的情况下,开始转而寻求通过网贷平台借款。此后,通过拍拍贷平台,借出7000元,打算“周转一下”。 不过,在将借贷的7000元投入后,的餐厅经营没有太大好转。的借贷,每个月利率3%,从2016年11月起,共需持续还款12个月。不过,由于觉得利率太高,开始逾期还款。到2018年1月,尚有3000多元未还。到今年5月份,这一数字已滚到4800元左右。 今年5月,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称因为他的这笔欠款而接到催收电话,对方要求帮助催促还款,否则会被列入“失信名单”。这位朋友还称,催款者不仅能够报出他的名字,还能提供其名下的银行卡号尾数、此前贷款信息等。 此后,陆续收到朋友电话称,接到类似催收电话。“我欠的钱,为什么要查我的朋友的信息?”对于催收公司如何获得上述信息,及其朋友都很惊讶。 此外,还通过手机邮件收到一份催收“通知”,称因他逾期不还拍拍贷借款,第三方公司已通过法院和银行,核实到存在充足资金流动的银行卡信息。 通知下方,附上了“元历”、“倍铭”、“”、“元”四人名下银行卡尾号,涉及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而“元历”、“倍铭”、“”、“元”等名字,是手机通讯录内的备注名。上述通知还称,“一旦稽查成功,我方将申请冻结你方名下银行卡及直系亲属名下银行卡。”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据此联系拍拍贷平台。一名客服人员称,平台没有渠道了解借贷人朋友的个人信息,“拍拍贷平台不会这样操作,更没有把借款人朋友列入失信名单”,不过其表示,平台与其他催款机构有合作关系。“至于他们(催收机构)是否会使用某些方式查询进行催款,我们也不清楚。”该客服人员未透露催收机构信息和联系方式。 一名曾从事网络催收的业内人士称,一些催收公司会与各类借贷机构保持业务合作。平台提供逾期者的资料信息,其中就包括通讯录中的亲朋好友备注名及联系方式。接收到信息后,催收人员购买包含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在内的网络信息,实行定点“催收”。其表示,在网络上,这类个人信息并不难获取,平均一条不过几分钱,“通过各种途径流出来”。 说,“元历”、“倍铭”等人都是自己的朋友。“怎么能随意查询他们的个人信息呢?”对于这种催收做法,觉得“不舒服”,他表示如果催收平台继续其朋友,自己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昨日上午,二中院召开通报会,2015年至2017年该院共审理因民间小额贷款引发的刑事案件20件,涉及金额达1亿元。在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因违法催收引发的命案:借钱未还男子遭催收者、后跳楼。 案例显示,2015年,魏某受其姐夫陈某所托,以其名义向邵某借款90万元,月息为1.8%。后其姐夫因生意亏损未及时还款,邵某委托王某等人向魏某索要欠款。王某等人在本市丰台区一大厦等地对魏某进行,其,讨要欠款。期间,有、行为,在被的第七天,魏某跳楼自亡。 介绍,此案系因债务人缺乏诚信意识或没有还款能力未及时还款,债权人采用偏激方式索债引发索债型犯罪。而在一些涉及高利借贷索债型犯罪中,还呈现出索债人员职业化、放债索债产业化、团伙作案的特点。 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认为,贷款平台与催收机构之间是业务合作关系,对其催收手段不了解,可视为普通商业交易。而如果贷款平台将借款者及其相关联系人信息提供给催收团队,则涉嫌泄露个人信息。 王永杰同时表示,如果贷款平台在明知对方可能会使用涉嫌违法的催收手段,仍然进行此项业务,也需承担连带责任;若频繁的催收行为导致严重的后果,则贷款平台与催收方都要承担责任。 催款为何会演变成刑事案件,二中院表示,首先借款人法律知识欠缺,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此外民间小额贷款违法催收规避法律能力较强,监管部门难以及时掌握,打击犯罪难度较大。 要强化法律意识,加强风险防范,债务人违法、催收行为应及时报警,积极选择法律救济途径。 |